西南证券收证监局警示函:安排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从事基金业务等
西南证券收证监局警示函:安排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从事基金业务等
【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26日,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发布关于对西南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西南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安排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从事基金业务。二是未充分保障合规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三是以经营业绩为依据对个别专职合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三条第三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四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西南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重庆监管局同日披露对刘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刘杨在西南证券从业期间,存在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情况下从事基金业务的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编:任浩鹏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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