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升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转换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由托管人结算模式改为券商结算模式,并相应修改《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清算交收有关规则,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
自公告之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后,本基金参与证券交易所交易的结算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场内证券交易结算管理职责。
本基金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并相应修改托管协议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完成以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修订情况,在《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对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了基金清算交收有关规则,并将更新后的文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披露。
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9788或021-38789788咨询有关详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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