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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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273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13: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包含通讯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含通讯方式):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泾路470号沪松工业A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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