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发布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郑恺

近日,南山区发布《南山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旨在通过明确各方职责、理顺工作流程、细化操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引导基金管理,推动引导基金安全稳健运行,提高运作效率,更好发挥引导基金引导作用。

《管理办法》共三十条,包括总则、管理职责和分工、子基金运作管理、出资、资金管理和退出、监督管理、附则共六章。

《南山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发布

南山区引导基金实行决策与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杠杆放大、协同联动、防范风险”的原则运行。同时,深圳南山区设立汇通金控公司,对南山区引导基金的出资以资本金形式注入汇通金控公司。

在运作管理上,南山区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30%。子基金投资于南山区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南山区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5倍。

南山区引导基金是指由南山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其宗旨在于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和国有资金引导放大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投向南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领域,促进社会资本、优质创业项目、技术和人才向南山区集聚,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促进南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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