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安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国投瑞银安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4年07月24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4年08月02日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咨询。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2日

国投瑞银安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年07月31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年08月02日

一、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安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615号《关于准予国投瑞银安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于2022年01月25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投瑞银安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4年07月23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触发了上述《基金合同》的终止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07月23日,自2024年07月24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07月24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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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615号文注册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22年01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227,172,157.43份。自2022年01月25日至2024年07月23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截至2024年07月23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的终止情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入资产变现及清算程序。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07月23日,并从2024年07月24日起进入清算期。本基金清算期自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31日止。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安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07月23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24年07月2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1,310,692.13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1280元,基金份额899,650.15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1.1251元,基金份额411,041.98份。

五、清算情况

自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31日止的清算期间,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基金资产处置、负债清偿及基金净资产分配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货币资金

本基金2024年07月2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为3,117,850.29元,其中本金3,112,743.93元,应计利息5,106.36元。利息部分将于下一结息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为加快清算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2)结算备付金

本基金2024年07月2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结算备付金余额为45.90元,均为应计上交所备付金利息。该款项将于下一结息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为加快清算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3)存出保证金

本基金2024年07月2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存出保证金余额为4,290.77元,其中本金4,284.47元,应计利息6.30元。本金部分将于下月初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利息部分将于下一结息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为加快清算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4)应收申购款

本基金2024年07月2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收申购款余额为214.17元,均为应收申购款利息。该款项将于清算划款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5)其他资产

本基金2024年07月2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其他资产余额11,724.79元,均为应收赎回款利息。该款项将于清算划款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2、负债清偿情况

(1)应付赎回款

本基金2024年07月2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赎回款余额为1,605,734.62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07月24日支付。

(2)应付管理人报酬

本基金2024年07月2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管理人报酬余额为882.41元,该款项将于清算结束后支付。

(3)应付托管费

本基金2024年07月2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托管费余额为110.30元,该款项将于清算结束后支付。

(4)应付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2024年07月2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销售服务费余额为135.93元,该款项将于清算结束后支付。

(5)其他负债

本基金于2024年07月2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已确认的其他负债余额为50,005.05元。截至2024年07月31日,预提信息披露费28,005.05元、审计费用22,000.00元,将于清算结束后支付。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利息收入为计提的自2024年07月24日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起至2024年07月31日(清算终止日)止期间的货币资金、存出保证金及赎回款的利息收入,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24年07月31日(清算终止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383,230.82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本基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4年08月01日至清算划款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算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于清算划款日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产生的利息将于清算结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国投瑞银安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投瑞银安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18楼

存放网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咨询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安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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