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添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4.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交易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联系人:刘芷伶
联系电话:021-38969933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4.2非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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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1年10月25日起,本基金管理人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相关费率情况详见本基金相关的临时公告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本公司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的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国科天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次发行价格为11.14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发行人于2024年8月14日发布的《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关于华安中债1-3年政策性
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4年8月16日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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