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景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9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1日
关于大成丰享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大成丰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11月18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丰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若截至2024年10月16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则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出现上述情况,则自2024年10月17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可能发生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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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
关于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变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同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12日起变更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证券简称,具体如下:
场内简称适用于交易、申购赎回及行情展示,基金代码、基金名称等其他事项保持不变。本次更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据此更新上述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基金变更上述场内简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变更自2024年9月12日起生效。投资者可以登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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