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终止上市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银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交易的公告》,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银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银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银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银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等有关规定,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银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4]534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消费电子龙头ETF
基金代码:159769
终止上市日:2024年7月10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4年7月9日,即在2024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终止上市的主要内容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2024年7月2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7月9日,自2024年7月10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项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7月3日发布的《关于银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已自2024年7月3日起停牌。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24年7月10日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三、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说明
本基金已于2024年7月3日起停止办理申购业务且不再恢复,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并自当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
本基金自2024年7月10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并将自当日起终止上市。进入清算程序后,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同时,本基金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遵循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对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进行分配。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场内基金份额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访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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