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4年8月1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红利港股ETF,代码:159331。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0.988元为开盘参考价。

截至2024年7月31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2.38%,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或登录网站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纳指ETF,交易代码:51310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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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关于国泰中证全指建筑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中证全指建筑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泰中证全指建筑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泰中证全指建筑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国泰中证全指建筑材料ETF发起联接

A类基金份额:国泰中证全指建筑材料ETF发起联接A,013019

C类基金份额:国泰中证全指建筑材料ETF发起联接C,01302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8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8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4年8月3日。若截至2024年8月3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降低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自2024年7月30日起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赎回业务仍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正常办理。若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2024年8月5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4年8月6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可以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关于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本公司新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代码:159331)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

关于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本公司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代码:159331)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

关于国泰合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含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金额限制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1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2024年8月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限制金额进行调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0,000.00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超过10,000,0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部分或全部确认失败。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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