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万家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4年5月29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863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11日通过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认购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业务。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予以公告。
6.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发售代理机构。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A股账户。
(2)已购买过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8.募集规模上限
(1)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2)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认购的总份额不超过10亿份(折合为金额10亿元人民币),则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若募集期内任一基金份额发售日(含募集首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10亿份(折合为金额10亿元人民币),则该日为本基金最后认购日(即募集期末日),本基金自募集期末日的次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期末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募集期末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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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募集期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10亿份-募集期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
投资者募集期末日认购申请确认份额=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募集期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注:公式中的“募集期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和“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本基金登记机构按照募集期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对募集期末日每笔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处理,因对每笔认购明细处理的精度等原因,最终确认的本基金累计有效认购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可能会略微高于或低于10亿份。募集期末日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的规定。
10.网上现金认购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一经申报,认购资金即被冻结。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1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
12.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3.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4.本公告仅对万家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万家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6.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7.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万家基金公司网站()或者通过其他渠道咨询购买事宜。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9.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或公示。本基金基金份额上市后,未托管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基金份额只能进行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者需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交易,须托管或转托管到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0.风险提示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指数。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指数选取40只业务涉及半导体材料和半导体设备等领域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半导体材料和设备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其编制方法如下:
(1)样本空间
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
(2)可投资性筛选
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排名位于样本空间前90%。
(3)选样方法
1)对于样本空间内符合可投资性筛选条件的证券,选取主营业务涉及以下领域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①半导体材料:半导体衬底材料、半导体工艺材料和半导体封装材料等;
②半导体设备:半导体材料制造设备、半导体制造设备和半导体封装测试设备等。
2)在上述待选样本中,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优先选取不超过40只属于中证半导体材料与设备行业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若数量不足40只,则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依次纳入剩余待选样本,使得样本数量达到40只。
(4)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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