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证券之星消息,3月4日宁波能源公开信息显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奕飞、总经理诸南虎、副总经理夏雪玲、副总经理张俊俊、董事会秘书沈琦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4年2月8日,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内容,公司子公司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实业)对部分贸易业务未恰当选择收入确认方式,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错报金额为94,993.45万元,占2022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21%。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能源实业2023年部分贸易业务未恰当选择收入确认方式导致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调减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0,305.55万元,占调整前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89%。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合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并保障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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