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相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证券之星消息,4月8日*ST红相公开信息显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水明、财务总监廖雪林、杨成、李喜娇、马露萍、吕坚、张青、吴章坤、何东武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2017年至2022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红相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红相及其子公司厦门红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卧龙,2023年12月*ST红相对外转让该子公司控股权)、宁夏银变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鼎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鼎屹)、浙江涵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涵普)等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0,48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972.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4.10%、38.03%;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5,559.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422.06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49%、47.72%;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2,706.6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118.2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的金额16.94%、48.19%;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0,497.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538.4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12%、29.79%;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0,879.8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25.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7.80%、0.51%;2022年虚增营业成本2,487.67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487.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15%、33.27%。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公告文件存在虚假记载*ST红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披露的相关公告,涉及*ST红相2017年至2019年6月期间的财务数据。根据前述关于*ST红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事实,*ST红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公告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三、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告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2020年4月28日,*ST红相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2020年4月29日,*ST红相披露经修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2020年8月13日,*ST红相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0年10月13日,*ST红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本所受理。2021年2月5日,*ST红相发布公告,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ST红相本次发行申请,公告的发行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7年至2020年9月。根据前述关于*ST红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事实,*ST红相公告的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处罚决定如下:

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给予公开认定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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