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证券之星消息,4月12日兴源环境公开信息显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建雄、总经理孙明非、副总经理伏俊敏、非独立董事方强、刘慧、颜学升、张映辉、周立武、吴劼、张胜海、石创基、樊昌源、孙颖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

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相应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处罚决定如下:

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樊昌源,时任总经理吴劼、颜学升,时任财务总监伏俊敏、孙颖,时任董事会秘书刘慧、方强,董事长李建雄,总经理孙明非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周立武,时任总经理张胜海,时任财务总监张映辉、石创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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