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迎大检查:覆盖率不低于20%,已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事务所114家
瑞财经 王敏5月27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按照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将组织监管局联合中注协对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所)开展检查。地方注协可联合各地财政厅(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证券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
2024年,地方注协应检查事务所共计1839家,占非证券所总数的20%。地方注协要以周期性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有机结合的方式,确定2024年执业质量检查对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执业异常的事务所可加大检查频次。根据工作需要,地方注协可以将本地区证券所分所,以及尚未开展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证券所纳入检查范围。
《方案》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可按《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财办监〔2020〕10号)的有关要求,联合各地财政厅(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证券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20%。根据工作需要,地方注协可以将本地区证券所分所,以及尚未开展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证券所纳入检查范围。
同时,地方注协要以周期性检查为基础,根据本地区事务所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地方注协要建立执业质量检查情况台账,确保5年周期内对本行政区域内事务所的检查全覆盖。
对于检查数量的总体安排,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10665家(总所9305家,分所1360家)。截至2024年4月,已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事务所(下称证券所)共有114家。
根据《方案》,地方注协确定2024年执业质量检查名单时,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要加大对重点对象的抽查力度。
包括:业务规模较大的,发生重大合并、分立、重组或新批准设立的,或者业务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业务量增长迅速、承接业务数量等与事务所人力资源明显不匹配的;日常监管中发现执业质量较差、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或投诉举报较多的(含中注协或其他单位转交地方注协处理的执业质量问题和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等事项);与境外事务所和国内大型事务所合作项目较多的;为参与中注协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事务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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