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汇金汇添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渤海汇金汇添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6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本次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5、投资人可以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511717)垂询相关事宜。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7日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与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得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服务协议,自2024年6月18日起,本公司增加利得基金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同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展开全文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24年6月18日起,投资者可在利得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二、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4年6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利得基金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利得基金所示公告为准,但利得基金不得低于成本销售上述基金。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利得基金的其他旗下基金,则自该基金在利得基金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利得基金所示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在利得基金处于正常申(认)购期的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认)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利得基金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利得基金的有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利得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客服电话:4000325885
2、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
客服电话:400-651-1717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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